蘇建函質〔2019〕354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能力建設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全省檢測能力監督,指導各地開展多層次檢測能力驗證,充分發揮檢測行業自律作用,引導檢測機構相互開展能力驗證和技術交流活動,依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141號令)、《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規程》(DGJ32/J 21-2009)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工作的通知》(蘇建函質〔2015〕518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19年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組織 省級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由江蘇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以下簡稱“省質監總站”)負責組織實施。市級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由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鼓勵各檢測機構相互開展多種形式能力驗證。繼續發揮檢測行業自律作用,鼓勵江蘇省土木建筑學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技術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檢測專委會)組織開展能力驗證工作。 省級能力驗證工作將結合全省能力驗證項目,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開展。綜合實力強、信譽良好、有一定組織經驗和能力、行業服務意識強的檢測機構或協會等組織可自愿申請承辦全省能力驗證工作。 二、驗證對象 省級檢測能力驗證對象為已持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能力驗證項目資質的檢測機構。 市級檢測能力驗證對象為在轄區內注冊已持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能力驗證項目資質(包括在轄區內開展業務的異地檢測機構)的檢測機構。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開展能力驗證工作。 檢測專委會按照專委會行業自律相關規定開展檢測能力驗證工作。 三、驗證項目 本年度省級檢測能力驗證項目為混凝土強度(回彈、取芯法)和低應變法檢測。 本年度各設區市級能力驗證工作至少開展兩項能力驗證項目,項目可參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規程》中項目及參數。 四、人員安排 省級檢測能力驗證要求檢測機構每個項目申報3名已培訓的檢測人員。 市級檢測能力驗證要求檢測機構和異地檢測的檢測機構已培訓的檢測人員參加。 五、工作要求 1.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能力驗證工作,自發文之日起15日內上報本地區能力驗證工作計劃(附件1),并及時上報相應項目的能力驗證結果和通報,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本地區能力驗證工作。 2.請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督促本地區檢測機構積極參加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能力驗證工作,匯總本地區參加全省檢測能力驗證具備該資質項目的機構,并于2019年7月22日前以電子表格形式報省質監總站(附件2)。 3.檢測專委會要充分發揮檢測行業自律作用,組織開展能力驗證工作,要科學選取驗證項目,認真制定能力驗證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證科學、規范、公正完成能力驗證工作,驗證結果記入行業自律信用評價信息庫。 4.各檢測機構應積極做好省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能力驗證準備工作,通過開展內部練兵、人員培訓和能力比對,進一步提高機構檢測能力建設。 5.申請承辦全省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的機構或組織,于7月22日前填寫《全省檢測能力驗證承辦單位申請表》(附件3),蓋章掃描后與電子表格一并報江蘇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郵箱。 聯系人:卜青青;電話:025—51868710,025—51868718。 郵箱:szjzzjck@163.com。 附件:1. 2019年度設區市檢測能力驗證計劃表 2. 2019年度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能力驗證參加機構名單匯總表 3. 全省檢測能力驗證承辦單位申請表 |